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宣導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4 條規定,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 103 年起每年 5 月對國中 3 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https://cap.rcpet.edu.tw/)-「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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