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南市立崇明國中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獎學金:壹仟元
★新生於一年級下學期開始申請。
★辦法如下:
1.本獎助學金採學生自行申請為原則:
有需要者於每學期開學初(依行事曆規定時間)自行到教務處填寫本申請書提出申請,然後遞交教務處註冊組。
(開學日起算10個工作日截止)
2.申請助學金者:依家庭狀況及行為表現進行評審。
3.申請獎學金者:符合申請資格之申請人,依據領域總成績及獎懲記錄進行評審。
4.導師未簽名或資料有漏填者,一律取消申請資格。
5.逾期者一律取消申請資格。
今天: | ![]() ![]() ![]() |
昨天: | ![]() ![]() ![]() ![]() |
總計: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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