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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學生平安保險申請注意事項

 

崇明國中108學年度學生辦理平安保險注意事項

申請資格

因疾病住院或意外傷害門診自付醫療費用。

  1. 一般生扣除掛號費、診斷書、救護車、指定醫師費自付額500元以上
  2. 家庭經濟困難:低收入戶、中低收入、突遭變故、其他特殊狀況者不受限上述自付額 500元限制。(由國教署108學年度補助學生團保重症暨經濟弱勢學生健康及醫療照顧費用專案計畫支出)

準備文件

  1. 醫療診斷書正本(或影本加蓋醫院診所章,證明與正本無誤)。
  2. 所有的收據正本(或影本加蓋醫院診所章,證明與正本無誤)。
  3. 戶口名簿影本。
  4. 理賠金給付方式:若選擇轉帳,請附家長(父或母)存摺封面影本。
  5. 因理賠標準不同  (1)領有重大傷病卡、具中低或低收入身分請附上『核定通知書』影本

(2)本學期因清寒無力繳交午餐經導師證明者請先與郭護理師聯絡

(3)特殊境遇狀況者,請先與導師聯繫,協助出具證明。

  1. 若學生具下列身分,且行下列重大手術,請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原住民(戶籍謄本)、低收入戶(區公所證明)、本人或父母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可一併申請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

說明

1.國術舘推拿屬民俗療法,不在醫療規定申請範圍。

2.學生同時具國泰人壽保戶身份之家長:為省去重複申請診斷書、收據之成本費用,診斷書和收據部分請自行影印(不須蓋院章),並在影本上註明「正本已使用申請國泰其他保險」。

3.請於傷勢完全痊癒復學後,準備上列文件至健康中心辦理。

聯絡電話

健康中心專線(06-2602301)郭護理師。國泰服務人員李小姐0963010510

**重大手術名稱及部位表

ㄧ、頭部:開顱手術(穿顱術及穿刺術除外)

二、眼部:摘除眼球手術者。

三、心臟:心臟手術者。

四、上肢:一上肢腕關節()以上施行截肢手術或鋼釘()固定者。

五、手指:含拇指或食指在內有四指以上自掌指關節以上施行截指手術者。

六、下肢:一下肢踝關節()以上施行截肢手術或鋼釘()固定者。

七、足趾:一足五趾自蹠趾關節()以上全部截除手術者。

八、生殖器官:生殖器官切除手術者。

九、植皮術:燙、灼傷嚴重需施行植皮手術者。

十、腎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十一、 肝臟手術者。

十二、 膽囊切除者。

十三、 胃部切除者。

十四、 肺葉切除者。

十五、 脾臟切除者。

十六、 胰臟切除者。

十七、 尿毒症洗腎手術者。

十八、 結石症行體外震波碎石手術者。

十九、 胸腔手術者。

二十、 脊柱側彎矯正行鋼釘()固定手術者。

二十一、骨髓移植手術者。

二十二、顯微斷指再接手術者。

二十三、顎骨領骨嚴重骨折以鋼釘及鋼線行手術者。

二十四、腰椎椎間盤突出行椎間板切除手術者。

二十五、膝關節十字韌帶整型髖骨間雙側韌帶移植手術者。

二十六、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者。

二十七、癌症手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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