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1.應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2.依以下資格決定錄取優先順序
(1)領有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科合格教師證者、本科系畢業。有實際教學經驗者佳。
(2)以登記合格之特殊教育科或相關科系畢業,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有實際教學經驗者佳。
(3)以登記合格之特殊教育科或相關大學科系畢業。有實際教學經驗者佳。
二、教學節數:
1.資源班:每週授課約13-16節,教授8、9年級數學
2.自閉症巡迴班:每週授課約8-12節(實際節數依派按情形決定)
三、待遇:依台南市國中教師代課鐘點費核發(每節鐘點費360元,實授實支) 勞保、勞退依規定按月繳納。
四、代課期間:約自第一學期第二或三週起至第二學期末
五、報名方式:
1.請符合資格者,務必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相關資料。
2.聯絡方式:意者請先於本網站登錄履歷或洽崇明國中輔導室胡主任或許組長(06-2907261轉153)
3.請符合資格有意願之教師,請將履歷表、相關資料先e-mail至tnhsu@tn.edu.tw
4.應徵人員經錄取後,輔導室電話通知任用者,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意者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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