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家庭教育中心
一、依家庭教育法第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4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為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
二、參加對象:依教育部113年9月19日臺教社(二)字第1132403085號函略以,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包括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
三、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至本市教師研習護照報名,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四、辦理地點:曾文市政願景園區 致遠樓-5樓國際會議廳。
五、課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護照代碼 | 研習日期 | 報名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師 |
|---|---|---|---|---|
| 319343 | 7月9日(四) 上午09:00-12:10 | 即日起至7月2日(四)止 | 生成未來的孩子:AI素養中的學校家庭生命教育新契機 | 陳延興 教授 |
六、本案如有疑義,逕洽承辦人張先生6591068轉22,網路電話:6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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