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5年度永龍建設公司捐助臺南市國中小學校弱勢學生配(換)鏡實施計畫辦理。
二、實施時間: 115學年度上學期(115年10月~116年1月)
三、實施方式:
1、本市國中小學校(含本市立高中)需配(換)鏡之弱勢學生。
(領有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
2、校內例行性視力篩檢,經眼科醫師複檢判定視力不良者並需採配(換)鏡之建議治療方式。
3、依學校所在行政區作區分,文雄眼鏡有設置門市之行政區以門市配鏡為原則
4、配(換)鏡需攜帶:
(1)視力矯治通知單,須已有醫師需配(換)鏡的建議及該醫療診所(含醫師)核章。
(2)資格證明書,由學校提供,須蓋有學校關防以資證明。 (門市配鏡需附檢)
5、 本次活動不搭配文雄眼鏡公司之相關優惠活動,但有其它功能鏡片需求者,可依門市現場配鏡整付優惠活動進行選購;有關加價費用不在捐贈範圍內,請家長當場與門市結算。
※有意願申請之同學,請將『家長同意書回條』及『視力矯治通知單』(內須有醫師需配(換)鏡的建議及該醫療診所(含醫師)核章),並於 115 年 11月 13 日前交至健康中心,待資格審核通過,才發下資格證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