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7 月 1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2579 號函辦理。
二、為開發有效之教學策略與作為,發展有效教學基地,提升師資品質與培用效能,爰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案實施計畫及課程講師總表如附件 1,相關資訊臚列如下:
- (一)時間:115 年 8 月 10 日至 12 日,共計 3 天,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
- (二)參加對象:國中小教師,並以參與教學基地學校之各領域教師優先。
- (三)本活動補助講師交通費:(擔任講師者則不以學員身分核予研習時數,另須備妥身分證影本、存摺影本、購票證明或檢具票根核銷交通費)。
四、請 114 學年度教學基地學校派員參與(名單詳如附件 2),亦鼓勵本市各校國中小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於 115 年 7 月 24 日(星期五)至 115 年 8 月 5 日(星期三)前上網至國家教育研習活動報名系統報名。
五、如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洽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黃仁瑜小姐,聯繫電話:(02)7740-7510。